电气工程
7.1电气工程所用材料、产品均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,电线、电缆、开关、插座应具有国家电工安全认证书,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使用规定。
7.2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,管内不得有接头,扭接。导线与电话线、网络线、闭路电视线分开走,行间距不少于50mm,电话线宜单独走管,严禁各种电线直接埋入抹灰层。
电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表:7 电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
类别位置
| 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 | 电器开关接头与燃气管距离 |
同一个平面 | 100mm | 150mm |
不同平面 | 50mm | 150mm |
7.4天棚,吊顶禁止有裸线走线,穿管走线每隔4m宜设一处检查口。
7.5 电源导线按行业规定分色布线,“火线进开关,零线进灯头,左零右相,接地在上”的规定。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.5兆欧。
7.6电线排放应横平竖直,电线连接应用接线盒牢靠固定,电线表面无伤痕,线径截面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。
7.7电线敷设进墙或楼板,因覆盖隐而不见,必须在隐藏前按标准验收。完工后必须完成电路竣工图,并交给业主存档,以作维修使用。
7.8插座离地不得底于30cm,开关距地高度一般为1.3m,开关安装应考虑使用方便,同一范围宜装同一水平线上。
7.9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,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挂件上,卫生间插座应选用防水溅式。
7.10漏电开关安装正确,动作正常,灵敏度试验必须符合使用要求,过于敏感,或过量超载不能起动或跳闸均视为不合格。
7.11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牢固,平正垂直,安装完毕后,应作通电试验,控制性能良好,检验合格方可交工。